发布单位: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11-04
根据《内江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员额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基本条件、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内江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组和市卫健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三、招聘程序
在内江市卫健委官网和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市中医医院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后,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请在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医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及审核,不接收电话及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健民楼二楼人事科办公室。
(二)资格核实及审查
1、资格核实
报名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年龄、专业、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婚姻生育状况等,做一份真实、详尽的个人简历。简历中须含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依次装订,并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1)《内江市中医医院聘用员额人员报名审批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和学位网学位证明1份;
(5)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审核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原件。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情况通知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进行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笔试医学类考生笔试测试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其他类考生笔试测试本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标者不进入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的2:1或急需专业岗位1:1确定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因素及仪容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为3-5分钟。
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按3:3: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再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并将考生总成绩排名在院内及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按内江市中医医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五)政审
人事科工作人员出具函通知录取人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及调取档案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则不予录取。
(六)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予以录用的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实行员额制聘用,与编内职工同工同酬,具体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6860011
监督举报电话:0832-6860025
附件:1. 内江市中医医院员额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专业条件
2. 内江市中医医院聘用员额人员报名审批表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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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