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台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02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或者考试合格的可以放宽至中专),专业要求为护理学或助产专业。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东台市第四人民院四楼副主任室。
4、报名咨询电话:0515-85268180;联系人:邹殿明。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同时,填写《东台市第四人民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凭身份证入场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的作弃权处理。
三、招聘方法
1、考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理论考试合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政审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出现同分时,按照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学历、有工作经验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第四人民院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69425。
东台市第四人民院
2021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东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