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发布时间:2021-10-30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产科医师1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http://www.hnnhy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要求(仅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5日17:00止。
2.网上报名要求:
(1)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报好《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后,连同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hyyrsk@163.com,邮件标题:妇产科医师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例:应聘妇产科医师岗位+张三+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在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岗位为急需紧缺的妇产科副高及以上医师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践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践技能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中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院招聘考试相关事宜将在官网通知,请所有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需按照医院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享受人事代理待遇。
(八)录用后管理
录用后如符合事业编制招聘条件者,可参加事业编制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4—835801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734—8358009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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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