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康复技师公告

发布单位: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0-29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2021年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技师1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

康复技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资质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专业或针灸推拿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往届生须取得初级技师资格者证;应届生有相关医院康复专业学习或培训经验者优先。

6、年龄要求:23岁以下(1998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提交简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根据招聘公告,从官方邮箱中筛选符合条件的简历,通知简历筛选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

3、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人事科A05室报名。

地址: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百福商场(北湖区工人文化宫)四楼。

4、领取准考证:报名时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考务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考务工作人员。

(4)如最终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最后实际报名人数试岗、考核择优录用。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报名时,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打印《2021年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影像技师》(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一张背面写好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往届生须提供初级技师资格证(2021届考生提供考证成绩合格单)。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https//www.chsi.co m.cn/  进行打印。

(5)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一份。

特别提示:所需资料按以上顺序进行整理。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应考按抽签号顺序,一次一人,每人2分钟自我介绍,每考完一组,应考人员听候工作人员安排离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2021年 11月8日  下午4:30-5:30

5、面试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A12会议室。

地址: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百福商场(北湖区工人文化宫)四楼

7、面试成绩及公布:成绩于2021年 11月8日24:00前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1人入围体检。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公示

根据成绩排名、体检结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考务工作人员。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入围人员人员放弃体检、试岗或者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计划空缺,可分别根据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防疫要求。

(2)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关应聘环节。

(3)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岗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內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行安排体检。

(4)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889082

六、招聘考试服务

考务咨询电话:0735—2290101。

联系人:张老师:1511556862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事项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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