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长安医院2021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10-27

东莞市长安医院是长安镇委镇政府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决定招聘53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35个岗位53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长安医院薪酬绩效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以下报名提交资料打包发至cayyrbg@163.com(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5日,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至12点,下午2:30至5:30;周六早上8点至12点。

  4、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医院住院医技楼九楼人保股

  (邮箱cayyrbg@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至7日。根据招聘条件,由长安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长安医院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表现,经医院综合考虑,确定进入实操环节人员名单并通知实操时间。若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实操

  实操期限按长安医院规定,实操结束后,经长安医院综合考虑实操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试用

  试用期按长安医院规定,试用期满后,经长安医院综合考虑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试用期的应聘人员,长安医院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长安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结果备案

  长安医院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长安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长安医院网站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85339210;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孙先生


附件1:东莞市长安医院2021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

  东莞市长安医院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3: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

附件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东莞市长安医院2021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doc

文章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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