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10-27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长安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7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护士岗位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 护士 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提交以下资料并附上个人简历。
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所有提交资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2979565966@qq.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长盛西路103号四楼407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至7日。根据招聘条件,由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11月12日10: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0769-81889745 ;联系人:戴世球
附件1: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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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