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州市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1-10-2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第二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博士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始建于1866年的福州市第二医院,是福州市内建院最早的西医医院,是一所以骨科为龙头,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前身为英国皇家海军、英国领事馆合办的“海港医馆”;1887年易名为“塔亭医院”;1956年3月定名为“福州市第二医院”;1984年增挂“福建省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1996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为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医院;2009年成为全国10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之一;2012年4月成为厦门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医院在医疗技术、设备、服务、环境、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方面均取得跨越式的发展,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诚信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现开放床位1479张,设44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年门急诊病人近150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5万余人次,手术近3万台,医疗业务量占福州市13所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总量的三分之一;为福州市急救中心、福州市创伤医学中心、福州市神经医学中心、福州市骨伤康复中心的挂靠单位;获批国家卫健委骨科专项能力培训教学基地,为全省唯一获批单位;被认定为福建省创伤骨科急救与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院拥有市级质量控制中心14个,省市挂靠学会26个;现有高级职称专家335人,硕、博士319人, 210余人担任全国和省市级各学术团体委员、常委、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职务。
医院拥有骨科、重症医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8个省级重点专科,15个市级重点专科。骨伤科、康复科连续3年获评中国中医医院“最佳临床型专科”。
福州市第二医院骨科创建于1958年,拥有床位581张,14个病区,形成以创伤骨科、关节外科、脊柱外科、小儿骨科、骨与软组织肿瘤科、运动医学科、手足显微外科、足踝外科、骨内科9个亚专业为重点研究方向及1个骨科基础研究所全面发展的模式。目前为全省最大,接诊和治疗病人最多的骨科专科中心,年门急诊量27万余人次,骨科年手术量3万台,位居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前列。
医院重视科研教学工作,近五年来,医院共有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各类科研立项255项。作为国家卫健委骨科专项能力培训教学基地、厦门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教学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骨伤硕士研究生及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医院培养了大量医学人才。
医院员工秉承“厚德、平等、仁义、精进”的院训,传承老一辈市二人的优良传统,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海纳百川的精神气象,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造福一方百姓。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二医院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20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福州市第二医院博士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前1天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9年、2020年、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下载报名表投递邮箱(749517@qq.com)的方式进行。
(一)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3日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须按岗位条件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提交报名表时,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本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前,本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向招聘单位确认并备案。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50/)及福州市第二医院官网发布,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监督电话进行申诉。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考核。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考试当天一律现场核验身份和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并递交《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
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对于面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1.本单位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1.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有关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同时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福州市第二医院网站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福州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