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普陀发布时间:2021-10-27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最低面试资格分数线且未被系统内任一事业单位录用的考生(将电话通知符合岗位要求人员,未达分数线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书面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于11月4日17:00之前及时将报名表邮寄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收(信封注明应聘单位和岗位及编号)(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上海普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 他
1.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考生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防疫要求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遵照执行。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附件1)中关于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相关证书等各项要求。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人员)招聘简章(第二轮)》;
附件2:《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第二轮)》。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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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普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