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发布时间:2021-10-27

一、医院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简称“中山六院”)位于广东省省会城市广州,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是一所国内知名的具有显著专科特色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现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及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拥有国内最高水平之一的结直肠肿瘤、胃肿瘤会诊诊治中心,胃肠肛门专科、生殖医学等学科具有全国影响力,是广东省的一张特色医疗名片。

医院重视人才引育发展,自挂牌以来,从海内外引进各学科学术带头人40多人,至今培养了中山大学“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广东特支计划“南粤百杰”等一大批临床、科研、教学等专业技术人才。

医院下设广东省胃肠病学研究所、期刊中心、消化系统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和生物医学创新研究院等多个科研平台。胃肠病学研究所下设中心实验室、分子诊断实验室、数据库、组织库及生物治疗中心、实验动物中心。期刊中心下辖3本医学期刊,包括SCI期刊1本、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2本。医院于2019年获批广东省消化病临床研究中心,此外还拥有2个广东省级研究中心,并于2020年新成立医疗人工智能研究院和生物医用材料创新研究院,为学科的交叉发展和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随着我院医疗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推动各项事业及各学科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等人员。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科研、医技和护理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程、编辑出版、会计(含审计、经济、统计)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

1、医疗、科研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对于急诊、重症、儿科、麻醉、影像、超声、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医师岗位应聘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医技岗位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护理岗位应聘者,应具有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4、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管理岗位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工作资历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者须有不低于2年的工作经验;

2、具有硕士学位者须有不低于3年的工作经验,还须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的工作经验,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学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5年的工作经验还须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的工作经验,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专业技能要求

1、应聘人员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要求具备应聘岗位的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应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原则上要求原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

2、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者,要求具备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应已在三甲医院获聘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医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应聘医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应聘非卫生专业技术以及行政管理岗位者,需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五)业绩要求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者应在临床医疗、科学研究、专业学科研究等方面取得有代表性的突出业绩,比如可以为手术技能获奖,临床教学获奖、科学研究论文、科学研究项目、科学发明专利等,业绩形式不限;

2、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聘者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取得有代表性的突出业绩,比如可以为专项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实施办法及其实施实际效果等,业绩形式不限。

(六)年龄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6、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7、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8、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邮箱报名:请应聘者于2021年10月29日晚24:00前(以邮箱记录为准)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zslyrsk@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编码+姓名”,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A1+张三”,应聘材料应包含:

(1)附件2(申报表,手写签名,要求pdf格式)

(2)附件3(应聘证明材料,要求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档)

(2)附件4(专家推荐信,手写签名,要求pdf格式)

(3)附件5(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盖章版,要求pdf格式)

(4)附件6(报名信息采集表,excel格式)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晚24:00前。

 (二)资格审查

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笔试考核。笔试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三)笔试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心理测试、分类别岗位面试及医院专家组评审

1、笔试考核。即理论考试,主要考核相应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由用人科室、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护理部等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按100分总分计算,60分为合格,如笔试考核不合格,则不安排进入操作技能考核;如通过笔试考核人数较多,可按照招聘人数:通过笔试考核人数1:1.5至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2、操作技能考核。应聘医疗、医技及护理岗位者需要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由用人科室、人力资源处和护理部等组织,操作技能考核成绩100分总分计算,60分为合格。如操作考核不合格,则不安排进入心理测试及医院专家组评审;如通过操作技能考核人数较多,可按照招聘人数:通过操作技能考核人数1:1.5至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不计算分值;

4、分类别岗位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别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医院专家评审环节。

5、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20%+操作技能考核成绩20%+岗位面试成绩×60%;不需参加操作技能考核者,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岗位面试成绩×7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进入医院专家评审小组审议环节的人员名单,推荐人数与招聘人数保持一致。

6、医院专家组评审。面试采取应聘者PPT述职及答辩的形式,其中PPT述职不超过3分钟,答辩不超过2分钟。医院专家组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员,获得超过2/3到会专家赞成票数的视为通过。

7、通过人选报医院审议,审议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推荐进入中山大学专家组评审。

(四)中山大学初审、笔试及专家评审组评审

1、推荐人选报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初审通过的行政管理岗位推荐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

2、其余岗位推荐人员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通过后参加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

经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提交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入职医院后,按照中山大学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

 

六、有关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止。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4、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有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来院考试、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七、联系方式

本招聘启事由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38254039(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20-38777895(监察科)

医院主页:www.zs6y.com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

附件3:《应聘证明材料》

附件4:《专家推荐信》(两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附件5:《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采集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应聘证明材料.docx

附件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6+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文章来源: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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