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无锡江阴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6

根据《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对象为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一)方式:现场资格复审

(二)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地点:江阴市政大厦1209办公室(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2、审核时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作为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由审核处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未落实工作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相应岗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并现场由本人签署《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需户籍证明材料的提供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夫妻分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在江阴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需提供在江阴父母的户籍证明及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由父母户籍所在社区/村出具,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驻军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公章;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报考人员要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8)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资格证书等)需于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

4、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5、资格复审后由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开考计划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6、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递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和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费用缴纳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六、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及时更新“苏康码”,报到时持“苏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现场。参加现场复审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主动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有疫情防控相关旅居史、接触史或可疑症状的要主动报告,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复审现场。

附件: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江阴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文章来源:无锡江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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