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5
根据《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21年略阳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10月25日,由应聘人员本人向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10月26日8:30—12:00、14:00—18:00,应聘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地点: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略阳县水灵路口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8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2、报名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2)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4、岗位其他证件(带原件,1份复印件留存)。报考岗位要求“医师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留存)。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8:30—12:00、14:00—18:00。将通过办公电话通知需要进行递补的应聘人员(0916—4821917)。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略阳县水灵路口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8室)。
在规定的时限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按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请已经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
经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集中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请面试的应聘人员于 7:30前到达面试集中点。
面试集中点: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13楼(地址:略阳县水灵路口人力资源大厦)。
(三)面试所持证件
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加盖“资格审查”印章的本人报名表原件。证件不齐者,责任自负。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方法如下: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六、注意事项
(一)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二)报名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请面试考生提前熟悉了解考点路线和交通情况,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防止误考。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除规定的证件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七、公布成绩和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不予招聘。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12:00前在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告体检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
2.出现以下情形,需持相关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14天集中隔离及14天居家隔离后,持出院证明和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可以参加考试。
(3)有上述(1)(2)情况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汉中市具备检验资质的二级医院或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通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保持一米间隔排队有序入场。特殊情况的考生按照汉中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单独处理。
3.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3)省外低风险地区考生应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证明超过48小时者。
4.请应聘人员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略阳县人社局 0916—4821917
略阳县卫健局 0916—3186828
附件:1、《2021年略阳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略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