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温州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2
根据《2021年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瑞人社告〔2021〕70号)、《2021年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瑞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瑞人社告〔2021〕72号)、《2021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瑞人社告〔2021〕91号)等精神,经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相关程序,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入围考察人员名单(一)(详见附件)。
二、 考察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 相关事项提示
1.请入围考察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工作人员联系。凡考生的联系电话有变更的,请主动与报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请广大考生届时注意查验考察组工作人员证件,核实人员身份,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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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温州瑞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