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壶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2
为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空编乡镇卫生院招聘“乡招村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计7名,具体岗位详见《壶关县2021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男性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
4.必须是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5.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人员不受学历限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有关报考材料、证件、信息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笔试成绩需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
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3.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4.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或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所在支村两委出具的乡村医生在岗证明(此证明由支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及县卫体局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红底正面证件照6张。
(2)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壶关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等要与毕业证相应内容一致。
(3)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信息查询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时间120分钟。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或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体检与考察考核
1.体检: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本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核: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县卫体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及以后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本次招聘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壶关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县委编办、人社局、 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村医一经聘用,即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本人仍须在村医岗位工作,有关人事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实施,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355—8778319 0355—8778307 0355—8772221
咨询电话: 0355—877868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本招聘公告由壶关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壶关县2021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属中高风险地区返壶、来壶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壶关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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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壶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