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1-10-21
2021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的通知》(鄂卫通〔2021〕34号)文件精神和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27日-2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郧西县卫生健康局一楼(郧西县环城东路206号)
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3)
3.按2021年招聘公告中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择业期内未纳入编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和《报到证》)。
4.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提供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身份证明(附件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资格复审的症状,需立即就医。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体温超过37.3度,需在指定地点待审。
考生资格复审前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近三天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五、特别提醒
1.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2.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及时与县卫健局人教股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相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联系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5778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0719-6226913。
附件:
1.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表
3.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4.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身份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3:2021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