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远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1
根据《2021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安排,现将面试前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部分岗位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取消岗位情况
因报考人员笔试缺考导致无人入围面试而取消招聘岗位1个,远安县花林寺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2021E0062)。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
远安县卫生健康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306号)五楼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乡镇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
五、相关事宜
1.原则上须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结束后,请考生关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anan.gov.cn/,面试等相关信息会及时通过以上途径发布。
4.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来远人员需严格执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资格复审完毕后,迅速离开,不逗留、不聚集。
远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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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