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0

根据《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就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正式开始,考生8:30后停止入场。

考生须于10月24日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的考生候考室,集中核实身份候考。8:30停止入场,迟到或未到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面试报到地点

南塔路1号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楼(原市财政局办公楼,南塔路北湖区法院旁边,乘坐2路、24路、27路、32路公交车可到达)。

三、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形式

采取卫生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五、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七、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进入面试地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生考前疫情防护信息自查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地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③面试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红码者。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考试当天车辆较多,容易塞车,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因面试考点道路狭窄、交通拥挤且没有专用停车位,请各位考生(亲友)尽量不要自驾赴(送)考、不要在考点外逗留,以免造成交通阻塞。

2.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面试纪律与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4.所有面试考生须及时了解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有关信息而影响公开招聘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3.考生考前疫情防护信息自查表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1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护士(一)

4

龚理娟

45000100127

67.2

2

唐  婕

45000100320

66.2

3

段梦婷

45000100208

65.2

4

李  佳

45000100209

63.7

5

林丽如

45000100227

63.6

6

赵玮琳

45000100207

61.6

7

陈鑫云

45000100224

61.3

8

谭尉彤

45000100316

60.7

9

护士(二)

2

许冰玉

45000101203

62.4

10

综合内科(一)

3

李朝进

46000100403

69.6

11

尹玉兰

46000100408

66

12

谢雨平

46000100412

64.5

13

何禹廷

46000100406

56.9

14

周娜

46000100415

54

15

蒋采飞

46000100404

48.5

16

精神科

1

肖万达

46000100420

49.1

17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肝病中心(二)

1

张  玮

46000100423

60

18

结核中心(二)

4

袁  城

46000100506

69.9

19

欧志轶

46000100502

66.1

20

范斯文

46000100429

61.2

21

黄志丹

46000100510

53.8

22

郴州市中医医院

药剂科(一)

1

郑淇尹

50000101109

52.4

23

药剂科(二)

1

李  洋

48000101110

71.7

24

临床医生(一)

2

黄春之

46000100520

52

25

唐钰娴

46000100518

42.3

26

临床医生(二)

1

李天昊

46000100614

68.4

27

申青燕

46000100603

62.8

28

临床医生(三)

1

温林月

47000101006

71.1

29

许  威

47000101003

70.8

30

内一科(经典科)(一)

1

何姣娜

46000100701

52.5

31

内一科(经典科)(二)

1

张建松

47000101017

64.4

32

雷海玲

47000101015

64.3

33

内五科(肿瘤科)(一)

1

雷  斯

46000100704

47.1

34

内五科(肿瘤科)(三)

1

刘勤丽

46000100705

56.9

35

张  权

46000100706

54

36

骨伤科

1

陈声斌

47000101019

60.2

37

针灸推拿科(一)

1

潘杰灵

47000101024

74.8

38

郴州市中医医院

针灸推拿科(二)

1

戴汛钰

47000101117

64.7

39

黄思琪

47000101028

60

40

针灸推拿科(三)

1

邝雄华

47000101119

68.4

41

刘得发

47000101123

65.3

42

医学影像科

1

谢慧群

46000100717

44.3

43

临床护理

1

肖  玲

45000101216

58.8

44

郴州市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生(一)

4

周  佩

46000100726

60.5

45

彭丹丽

46000100725

57.2

46

付锦鸿

46000100805

51.7

47

冯  璇

46000100728

50.1

48

胡梦萍

46000100729

48.9

49

临床医生(二)

2

何  巍

46000100815

63.4

50

陈益庭

46000100816

56

51

袁  慧

46000100811

54.7

52

临床医生(三)

1

张镨誉

46000100818

42

53

影像医生

1

李思怡

46000100823

51.7

54

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学影像

1

刘  腾

46000100827

49.4

55

临床医学类

1

谭细凤

46000100918

63.6

56

蒋碧凤

46000101129

57.3


附件2

 

考生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1.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指定的考生候考室,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笔试准考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3.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候考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如发现携带,即取消面试资格。

4.严禁考生家长及与考生具备回避关系的亲朋好友进入警戒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5.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规定活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6.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携带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抽签条外的其它任何物品或者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向评委报告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和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按零分处理。

7.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评委不念试题,从主评委宣布“计时开始”起计时,时间只剩1分钟时,计时器自动发出提示音。面试时间到,计时员报告“时间到”,考生应立即终止答题。

8.抽签后,请将抽签条连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装入信封并密封。严禁泄露抽签号、交换抽签条,违者按零分处理。

9.考生不能在面试题签上写字或做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10.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进行处理。

11.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3

 

考生考前疫情防护信息自查表

 

一、基本信息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性别:□男     □女 

3.籍贯: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4 .工作单位及职业: 

5.症状和体征:□无   □有(如有,请填写详细信息)

□发热:最高温度    ℃      □干咳            □气促 

□乏力                      □腹泻            □其他:

二、电子健康码(卡)状态和核酸检测情况 

1.电子健康码:□无    □有(如有健康码,请填写详细信息) 

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红码   □黄码   □绿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红码   □黄码   □绿码 

其他健康码(     ): □红码   □黄码   □绿码 

2.考前48小时内(以核酸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查看报告单):□无 □有(如有,请填结果)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检测结果:□阴性  □阳性 

三、流行病学信息 

1. 考前14 天内是否曾到过境内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社区:□否;□是(□旅行史 □居住史):       省     地(市)      县(区) 

2. 考前21天内是否有境外疫情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否;□是(□旅行史 □居住史):          国家或地区

3. 考前14 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境内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不清楚 

4. 考前14 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境外有疫情国家或地区的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不清楚 

5. 考前14 天内是否曾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史:□是 □否 □不清楚 

6. 同一家庭、办公室、学校或托幼机构班级、车间等集体单位是否有聚集性发病:□是 □否 □不清楚 

7.考前14 天内是否接触过进口冷冻食品:       □是    □否 

8.考前14 天内是否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   □是    □否 

本人登记以上信息真实、可信,如因隐瞒造起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扩散和蔓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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