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10-18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以金华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含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两个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是由建于1910年的金华福音医院和1946年的省立金华医院合并发展而来的百年老院,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2021年成立了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在全国2431家三级公立医院中,金华市中心医院2019年度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76名,等级为A+,位列全国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前10%。医院秉承“求真、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和“敬佑生命、福泽百姓”的服务理念。近年来,医院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高级创伤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急诊医学示范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由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整合建立,是金华市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院占地8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开设病区14个,开放床位622张,配备光梭超导磁共振、人工智能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3D高清低剂量乳腺三维断层成像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拥有1个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儿科),4个金华市医学重点学科(儿科学、小儿外科学、妇科学、妇女保健学),是金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华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单位,金华市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儿童生长发育、产科质控中心等挂靠单位,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工作。按照浙江省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设置并管理运行。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68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招聘62人,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6人。工作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人员调配。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截止到当天24点)。
2.报名方式:通过金华市中心医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jhzxyy.cn/)应聘,在招聘网站上注册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有意向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尽量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科研论文等情况,并将自己制作的个人简历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上传,在确认简历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简历,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将会影响应聘)。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
三、考试
金华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将提前一周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收到通知短信后,请务必及时回复“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并确定是否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来我院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定后再确定开考,考试采用百分制,分为业务考核和面试,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采用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业务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以笔试(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未参加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jhzxyy.cn)、金华市中心医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zp.jhzxyy.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579-82553755(金华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
0579-89157981(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工作部)
监督电话:0579-82553366(金华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579-89168170(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附:招聘岗位及条件表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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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华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