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都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8
为缓解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紧缺状况,不断优化医疗卫生队伍人才结构,打造赣东南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有幸福感的健康宁都,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面向宁都县外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宁都县外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学历:选调至县级公立医院的为大专及以上卫生相关专业学历,选调至乡镇卫生院的为中专及以上卫生相关专业学历。
2.职称:具备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中选调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的医师需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选调至乡镇卫生院的医师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专业素质强且本人愿意在临床一线工作)。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ingdu.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电子邮箱:ndwsjrsg@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五楼),联系电话:0797-6811366。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填写附件《宁都县2021年面向县外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须经现服务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选调程序环节的,其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
(三)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考核政治品质、工作实绩。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对等安排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调入人员。根据调入人员原任职医疗卫生单位地域对等的原则安排岗位(即原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安排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原在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安排在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七)签订协议
由县人社局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奖励政策
(一)选调人员其配偶在符合选调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原任职单位地域对等的原则,安排岗位可随同调入。
(二)正在学校就读的子女,可安排至相应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97-6811366
监督电话:0797-6926308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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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都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