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10-16
根据《2021“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成人社办发〔2021〕84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县决定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规培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方式
赴省内外高校现场考核招聘。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金堂县2021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见附件3,以附件3上的招聘地点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金堂县2021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附照片)2份。
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籍证明需写明是否是全日制统招、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通过后当面告知。
(二)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由各需求医疗机构选派的专家组成。
(三)面试比例。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四)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基本素质、综合能力、职业道德等。
(五)考核总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察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员。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政审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936690。
咨询电话: 金堂县卫健局党建和人事室:028-84989661
附件1.金堂县2021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岗位表
附件2.金堂县2021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报名表
附件3.金堂县2021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参会场次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2.金堂县2021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