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5
根据《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实验二小对面)。
三、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其中属户籍地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截止2021年7月15日为娄烦县常住户口的为娄烦县户籍);属生源地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迁出证明(娄烦籍生源的毕业生,不论哪个年度毕业,目前户籍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娄烦县户籍对待)。
6、报考岗位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执(职)业资格证。
7、档案存放机构2021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存档证明一份。
8、已就业人员须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县区人社局、市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并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进入资格复审场地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手机健康码绿码(显示姓名、身份证号)、行程卡,提交《资格复审防疫登记表》(详见附件3,请自行下载打印),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三)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的,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期未满的均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除上述人员外,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省份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携带资格复审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四)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资格复审开始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现场领取),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六)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审核单位在《准考证》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准考证》视为面试及后续环节资格证,请妥善保管。
(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
(八)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并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凡使用虚假信息申领健康码或行程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面试及后续环节请及时关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请务必确保报名手机畅通,如当前使用手机号码与报名时不一致,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告知。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1-5327193。
附件:
1.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5.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名单.xlsx
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1.2021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文章来源: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