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市市立医院发布时间:2021-10-15
有关考生: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体检及诚信调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
(一)政审证明开具要求:
1.2021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并密封);
2.往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本人联系考察,需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相关政审证明。
政审证明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请在2021年10月22日前邮寄至青岛市市立医院组织人事部(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胶州路1号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部行政办公楼501,电话:0532-82825133)。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7:30
集合地点: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体检中心门口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2.须空腹,10月28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10月29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替补体检,具体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2825133
附件:2021年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市立医院
青岛市公立医院经济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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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岛市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