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4

根据《2021年砀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及签订协议等各个环节,均需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

地点:砀山县政府六楼628房间。

四、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限砀山户籍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办理,无特殊原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5、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资格复审递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砀山政府网上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7-8778020

考务咨询电话:0557-8095278

附:

1、2021年砀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同意报考证明(乡镇卫生院).docx

3、高校毕业生计划考生承诺书(乡镇卫生院).doc

4、宿州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砀山县人社局  砀山县卫健委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3、高校毕业生计划考生承诺书(乡镇卫生院).doc

4、宿州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同意报考证明(乡镇卫生院).docx

1、2021年砀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文章来源:砀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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