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4
为筑牢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夯实基层疾控队伍专业力量,拟面向西陵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择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区疾控中心定向招聘共涉及1个岗位,招聘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西陵区疾控中心2021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西陵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关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4)《西陵区疾控中心2021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6)其他符合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初审。由区卫健局负责接收报名资料,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5.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区卫健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6.报名须知
(1)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7.其他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岗位职数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具体内容:综合应用能力以及岗位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①纸质准考证;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2比例,组织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职数。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公告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卫健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手续。区疾控中心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立5年最低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36889;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385;举报电话:0717--6927617。
附件: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西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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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