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凤台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0-12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凤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2021年凤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理念和吃苦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淮南市户籍,普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21035岗位的考生,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资格证并提供证书的,可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工作时间。
(三)报名地点
凤台县人民医院12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8612275。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表及相
关材料→资格审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证件彩照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报考人员须如实、正确填写《2021年凤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后,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六、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临床、医技等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凤台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严格按报考岗位定岗定位、不予流动)。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类聘用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台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持续登陆凤台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ftxrmyy.ftnews.net/)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26991、8612275。
咨询电话:0554-8882305。
附件:
1、《2021年凤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UploadFiles/file/20211011/20211011101558285828.xls
2、《2021年凤台县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s/file/20211011/20211011101640124012.xlsx
凤台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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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凤台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