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蓝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调用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岗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聘工作人员共20名,其中县妇幼保健院13名,县卫生健康教育所2名,县卫生应急事务中心5名(选聘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选聘基本条件
1、选聘对象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8月31日);
2、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放宽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选聘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关系的;试用期未满的;基层工作服务期未满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2日起,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3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
3.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蓝山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1寸免冠近期标准照1张;(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岗位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
4、专业审核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每个职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因报名人数不足,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蓝山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至1:2。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应聘人员报考的职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场次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29日-10月30日,领取地点: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
笔试采取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卫生健康理论与实践为主,适当纳入时事政治、机关办公应用等方面知识。妇幼保健院岗位考试内容包含医疗临床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采用百分制。妇幼保健院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包含实际操作内容。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综合素养。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考核
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档案、查看资料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年限、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具体计分标准如下:学历计分:研究生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1分;‚职称计分:副高8分、中级6分、初级4分,有执业医师证的初级职称5分,无职称不计分;ƒ工作年限计分:以人事档案认定的工龄为准,每年计0.5分,以此类推,最高5分。④年度考核情况计分: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0.5分。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考核打分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增加毒品尿液检测项目,检测呈阳性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考察合格的,报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及之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编制划转等手续,聘用后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落实工资待遇。选聘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工作岗位。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五、本公告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2211097
监督电话:0746-2258027
蓝山县2021年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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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蓝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