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庐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2
2021年10月11日上午庐江县人社局组织了笔试查分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有1名考生申请查分。经核查,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与此前网上公布的成绩无异。
按照《庐江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表),并就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1)请考生提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打印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复审现场收取,一份考生自行保留,面试及体检时需要使用)。
(2)在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核验考生的学历信息。请考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本人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5.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6.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7.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地点为:庐江县人社局307室。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资格审查表)、《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考生“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显示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体温测量正常(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并无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或面试考点。
如发现体温超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腋温≥37.3 ℃的,不得进入。
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记录的,要求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入场。
“安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面试考点。
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时,应全程佩带口罩(接受身份核查和面试时除外),考生进场排队时应保持合理间距。
咨询电话:0551-82561919(县卫健委)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庐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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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