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2
各位考生: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完成,现将免笔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笔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对以下四类人员免笔试。
1.对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笔试不包含报考非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2.对报考相应岗位的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科医学6个专业的人员。
3.对报考医学影像类的人员(含超声诊断医师、超声医学主治医师、医学影像医师、超声医学医师、放射技师岗位,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统招统分)。对报考口腔医师岗位的人员(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统招统分)。
4.对报考全科医师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2、3、4类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按1:2设定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现将免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签到时间详见附件1)
地 点: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党校(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39号)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相应阶段的编内身份的佐证材料)。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生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关于单位级别等级的证明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6.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第6条可在考察阶段限定时间内提供);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或成绩单等);
8.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9.符合入户条件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此项所提交资料与前2-4项相同则不需重复提供)。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A4规格),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与考生自查”部分,并将其作为资料封面(请横向双面打印),其他资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进行排列附后。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其他人替代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为安全有序的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
作部署,所有考生必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所有考生在进入大楼时,均应主动出示行程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行程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者;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体温≥37.3℃者,不得进入大楼。如发现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立即引导其至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4.因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主动配合大楼门口查验人员检查工作。如因隐瞒、虚假填报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工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考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5.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带齐所有必要的证件复印件。
6.由于参加资格审查人数较多,资格审查地点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请选择乘坐合适交通工具前往。
联系电话:020-82113096
监督电话:020-32363363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免笔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表》
2.《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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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