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10-11
根据《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青岛市西海岸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公开招聘考察、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确定
采用“笔试+面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采用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有关事宜
根据工作需要,先进行等额考察、体检(见《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市西海岸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及有关事宜的公告》附件中“是否等额考察人员”栏标注“Y”的人员),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一)考察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
地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南院区学术报告厅。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考察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档案诚信承诺书(附件1)。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鉴定、档案诚信承诺书(附件1)。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字数不限。
个人鉴定:由毕业学校出具。主要内容包括:大学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字数不限,需加盖所在学院或系的公章。如果就业推荐表上有相关内容,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无固定格式,写明情况即可。
(三)考察形式
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医院组织进行岗位能力考察,考察时间为14天。进入等额考察范围的人员请务必于10月18日当天按时报到,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察,可申请延期(最长延期至10月25日),并于报到当天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单见附件4)。考察期间食宿自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医院考察结束合格后将向考察人员开具《调档函》,考生可凭《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
应聘人员未经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医院考察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医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三、体检有关事宜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考察材料提交齐全或作出承诺的人员经医院考察合格后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体检费用405元。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工作,具体事宜按照参加面试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联系。
6.体检人员须独自体检,严禁人员陪同,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不带口罩者一律不得参加体检。同时,须持有“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务必提前申请好,进医院时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7.体检时,须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间隔就坐,交流时尽可能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8.体检前须自行测量体温,如有体温异常者务必提前告知。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察;否则,不得参加考察。
2.考生须自考察前7天内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和《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参加现场考察,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察现场:(1)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2)须提供采样时间为10月16日8:30后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身体不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现场。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考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因9月27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察。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察与体检。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在正式录用之前需保持通讯畅通,相关信息将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因通讯不畅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32-8291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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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岛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