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太湖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10-11
一、招聘计划(共计8人)
本次招聘临床医学等岗位计划数共8个,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人员年龄: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0月11 日(含)后出生”(本公告中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2019年(含)以前的历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应资格证或2020年相应资格证考试合格成绩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
5、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2021年10月1日本县在册乡村医师(含居委会卫生室医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此次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 日—2021年10月15 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
方法:请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thxrmyy21@yeah.net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太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太湖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审核,应聘资料恕不退还。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亲笔填写的《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报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荐材料 。
3、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在招聘岗位有缺额的情况下,经医院与考生双方同意,可在本次招聘岗位范围内调剂。
(4)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领取健康码、测体温、不聚集、必要时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
(三)考试(面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下午2:00开始。
2、面试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门诊七楼多功能厅。
3、面试按照抽签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成绩及要求:考生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达最低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等程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3、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根据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免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自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入周转池条件的人员可根据年度计划按相关规定及程序纳入编制管理。
3、一经正式录用,医院给予以下人员相应奖励政策: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不含入职后再取得规培证人员)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2)临床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入职后再取得相应硕士学位人员)且符合:专硕、免规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一次性给予12万元安家费。
(3)正式录用的住院医师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培考试,以太湖县人民医院单位人身份参加规培,规培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及绩效等待遇。
五、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7531
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556--4161796
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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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湖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