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1

根据《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所有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10月13日(星期三)-10月14日(星期四)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郴州市北湖区南湖路2号,市残联办公楼301室)。

三、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材料

(1)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先下载《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后贴上照片,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学位证一同交验。

(3)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在岗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效工作证明材料(工资发放记录、单位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四种任选一种)。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1.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并确定。

2.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凭考生的委托函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但需提供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特别提示

1.《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认真考虑是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资格审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①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③面试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红码者。



附件1: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附件1.xls

附件2: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doc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郴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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