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西充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中共西充县委办公室、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委办发〔2018〕39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在西充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5年及以上的非在编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 )。
4.年龄要求:
(1)具有卫生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 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 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每个考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报名地点:西充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5.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时带
②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③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由西充县人社局、卫健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前一天到人社局620办公室领取。
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
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公告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岗位招聘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对象,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4.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西充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要求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聘用单位在选岗结束后及时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因各种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可递补。
八、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由人社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核定。
九、其他规定
被聘人员流(调)动需在招聘工作岗位服务满六年。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资料作假(包括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资格。
(六) 参加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年限、年龄按周年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年10月15日。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0817—3957506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3956290
西充县纪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电话:0817-3957500
西充县纪监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电话:0817-3956291
附件:
1.西充县2021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充县2021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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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