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灵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27
灵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9月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到时间和集合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5:30前
集合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工作人员代收,直接交付医院,按实际缴费多退少补。
3、体检当天早晨请根据体检要求保持空腹。
五、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体检当天请勿化妆,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不准戴隐形眼镜。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体检人员家长、亲属及其他人员陪同、跟踪等,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8、体检人员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9、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10、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被告知体检结论(如合格则不再另行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复检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为做好疫情防控,体检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检。请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体检,体检过程中不要扎堆,相互间隔一米。
12、考生若放弃体检资格,请及时与招聘工作领导组联系。联系电话:0354-7618108。
附件:
灵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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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