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发布单位:潍坊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9-27

各入围考生:

  根据《潍坊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结合《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经9月25日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9月28日(周二)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151号生活服务中心西侧)

  (三)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1)《潍坊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字版)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版)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笔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书(护理专业要求提供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岗位提供大学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

  (5)资格证(护理岗位2021年毕业生须参加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6)执业证(护理专业可暂不提供,但报名人员必须具备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7)报到证(派遣期内毕业生提供)

  (8)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9)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10)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1)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对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应当在体检前出具)

  (1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手写签字版)

  (14)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现场审核当天彩色打印)

  (15)通信行程卡(现场审核当天打印)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3)-(7)项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在准考证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1年9月29日、30日(周三、周四)

  (二)面试报到时间

  9月29日7:00 医疗、医技岗位(护理岗位除外的所有岗位)

  9月30日7:00 护理A、护理B、护理C

  面试开考后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不得再入场。实施封闭式考试。

  (三)面试地点

  潍坊市人民医院科教楼(潍坊市人民医院牙科南侧,虞河路385号)

  (四)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岗位面试考试设置两个考场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答辩原始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五)面试需要携带材料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及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进入面试区域后不准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区域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提前主动出示手机实时更新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含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

  2.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然不正常,但能提供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码,14天内无国内中风险地市旅居史的,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可以参加考试。

  4.请佩戴口罩间隔一米依次进入审查区域。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报到时间要求提前到达报到地点。

  五、面试有关要求

  1.开考前面试人员必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通讯存储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若有未交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抽签结束后,开考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

  4.面试人员进入思考室和面试室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岗位和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6.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本专业考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得提前离开和打电话,不准在休息室大声喧哗,请面试人员考前妥善安排好个人相关事宜(包括乘车、退房、值班等个人事宜)。

  7.面试人员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关注官方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潍坊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536-8192016、8192017

 

  附件:

  1.工作经历证明

  2.同意报考证明

  3.《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2021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2.同意报考证明.docx

3.《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1.工作经历证明.doc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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