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23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公共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各公共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21年9月13日至9月16日组织了面试,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技能实践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技能实践测评名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技能实践测评名单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技能实践测评名单》(附件1)。
二、技能实践测评时间和地点
技能实践测评时间和地点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技能实践测评时间、地点一览表》(附件2)。
三、有关事项
(一)参加技能实践测评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在技能实践测评的第一天上午8:00前到各招考单位人事科(办公室)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技能实践测评资格处理。
(二)技能实践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技能实践测评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并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且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技能实践测评;测评过程应按招考单位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技能实践测评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观察)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解除管控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应当或被采取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尚未解除者不能技能实践测评。
本次测评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必要时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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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