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1-09-22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编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招聘专业

要求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

101

护理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需取得护士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配;

  6.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由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章镇分院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医共体总院监察室负责监督。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14:00—16: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上虞中医医院章镇分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575-82097306。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公告上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考试

  招聘岗位考试为面试,考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分10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具体工作由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负责,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医共体总院外网公示7天。

  四、聘用时间及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本次新冠疫情期间招聘工作,对疫情防控要求如下:本次招聘实行“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准入制度,并戴好口罩。要求各位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考试前将检查考生“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在核对有效身份证后方能进入指定考点。属于重点管控人员解除隔离后28天内的人员或28天内绍兴市外来虞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健康码”为红黄码的,需进行核实,如核实后仍为红黄码的,以及重点管控人员尚在隔离期的,不允许参加此次考试。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六、其他规定

  为维护公开招聘公正性,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如有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

  1.考试不能按时到达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

2021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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