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9-18
根据《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等要求,现就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面试人员分组
本次面试共分10个小组,原则上按照同岗位在同一小组面试,部分护理岗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面试小组进行,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拉链式分组,同时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人员分组情况见附件1《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面试人员分组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2021年9月25日(周六)上午7:30至8:00前到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淮上区昌明街蚌埠职教园西门)A2楼艺术展示中心报到并参加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内容和成绩核算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规定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继续答题不再计分。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面试程序
每组考生抽签(按照岗位代码由小到大顺序抽签,各岗位入围面试考生按照笔试分数自高到低(分数相同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准考证号码自小到大)顺序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进入面试室,应向评委报告本人面试编号(抽签号),但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成员、报考职位等相关信息,违者作违纪处理。面试评委每组7人,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个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五、成绩合成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试题顺序得分进行成绩排序。如考生面试试题顺序得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面试工作的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从事面试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相关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如有携带通讯工具、教材资料的,应主动上交。
2、考生一律穿便服,不得穿有明显标志的服装。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点,如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作违纪处理。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面试前,集中在候考室候考,不得喧哗和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考场和候考室,也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议论。
3、考生违纪,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八、疫情防控
1、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
(1)考试前14天有高中风险地旅居史的;
(2)考试前28天,作为病例的密接或次密接,实施过隔离管控的;
(3)考试前7天,有乏力、咳嗽、咽痛、腹泻等异常,没有排除新冠肺炎的;
(4)入境未满28天的(香港、台湾来蚌参照境外人员入境管理)。
2、在考前14天,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新冠疫苗接种按当地接种要求执行。
3、考生要自备口罩,除面试答题时需全程规范佩戴,保持健康间距,减少非必要近距离交流。
4、蚌埠职教园在入口处设安康码和行程码,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均要扫码,绿码通行,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人员,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根据要求进行处置。
5、面试期间,如发现体温超过37.3℃(水银体温计复测结果为准)和有呼吸道症状人员,应立即安排120急救车辆或专用车辆,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可以排除新冠肺炎的,医院按正常接诊进行诊疗;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按照《蚌埠市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处置。
咨询电话: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2-313203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1: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面试人员分组.xls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