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报名须知

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发布时间:2021-09-17

一、时间安排

应聘报名起止日期: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

至9月29日下午5:00。

二、报名要求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初审的严谨、真实、公平,请应聘人员在指定报名系统下报名,每人限报一岗,以下报名信息请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

1、“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2、“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3、“工作经历”:按照实际工作经历时间顺序填写,注明工作单位,非实习经历。

4、“参加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完成时间、排名。

5、“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作者排名。

6、“获奖情况”: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三、材料上传要求

请应聘人员按以上要求填写好完整的报名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可将多个资料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支持ZIP和RAR两种格式: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特殊原因未取得学位证的提交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及附件《承诺书》扫描件(必须提交),承诺书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3、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

5、应聘岗位要求的科研、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

6、应聘岗位其他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请应聘人员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无法出具部分报名材料,应就相关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并签署姓名,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在报名时限内上传至医院报名系统。医院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推迟提交符合上述情况的部分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大家密切关注。


承诺书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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