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发布单位: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17

2021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次体检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21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选岗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现就递补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体检对象

按照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同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码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1

廖侯杰

202100108

疾病控制医生(一)

201

2

黄克辉

202100128

临床医生(二)

402

3

彭芳颖

202100327

医学检验(二)

414

4

唐婷

202100729

护士(一)

416

5

张文蕙

202100812

护士(二)

417

6

张佳琪

202101310

护士(三)

418

三、体检时间安排

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上午

四、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9月23日早上7:30前到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郴州市桔井路33号)三楼会议室集合,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不得参加体检。迟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期间要听从安排,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做任何的暗示,也不准找人打招呼。否则,按违纪处理。

3.请体检人员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在体检当天上述项目完成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4.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公布的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复查体检项目,产生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预备600元现金)。

5.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6.女生如怀孕、经期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医护人员,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

7.体检人员必须持健康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除身份确认、项目检查需要、用餐等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体检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手部卫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按照“三天两检”原则,两次阴性申请更改健康码为绿码后方可参加体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不得参加体检。

8.体检结束后,凭身份证到工作人员处领取手机,并立即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天不得走远或离开郴州市城区,以便有事能及时联系。如当日体检需要复查而联系不上本人,由本人自行负责。

9.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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