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9-16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发布我院2021年度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5.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条件,同时须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1年人事代理职工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我单位于2021年9月1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代理职工应聘登记表》(附件2);
②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扫描件(PDF版);
③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扫描件(PDF版);
④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⑤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扫描件(PDF版);
⑥个人简历(含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PDF版);
⑦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
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六、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事项说明
1.我单位限定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最新信息。
4.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5.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 毕老师 022-23626131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8:00-17:00
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1年度人事代理职工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1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