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16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门政办发[2016]58号)精神,结合我镇龙泉务地区乡医需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乡村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龙泉务村医务室乡村医生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18—70岁之间(不
含70周岁);
4.乡医实行岗位管理,应聘人员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或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证书;
5.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
原从事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二、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4日9:00至16:00,报名
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门头沟路24号龙泉镇政府405室。
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选聘最终由招聘评审组决定(招聘评审组由龙泉镇文教办、龙泉务医务室和龙泉务村委会共同组成);
2.医务人员一经聘用,需在卫计委备案无误后方可上岗,岗位补贴按照门政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发放;
3.因工作地点在龙泉务村医务室,因此优先考虑龙泉务村户
籍人员或在此居住人员;
4.此次招聘严格按照区卫计委乡医招聘要求执行,如有问题咨询龙泉镇教科文体办公室,电话69839480,联系人:袁老师。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