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乡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1-09-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乡宁县公立医院2022年校园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3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为校园招聘,由乡宁县医疗集团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到山西医科大学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重点面向省校合作院校招聘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形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
4、组织实施:报名及初审由乡宁县医疗集团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乡宁县公立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乡宁县公立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由乡宁县医疗集团发放《考试通知》。
5、报名初审要求
应聘考生提前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应聘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在高校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考官5人,全部外聘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当天面向社会公示。
4、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乡宁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待遇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医疗集团事业编制管理,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规培时间)。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住房困难者优先入住县人才办提供的人才公寓。
八、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校园招聘方面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乡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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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乡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