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平台发布时间:2021-09-15
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及海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为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口岸相关出入境人员及口岸从业人员的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传染性疾病、医学媒介生物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检测及鉴定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应取得相关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1.预防保健部放射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医学影像学;年龄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且出生时间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熟悉DR、CT、MR等设备操作,能准确完成诊断及报告,获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此岗位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海口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2.预防保健部B超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医学影像学;年龄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且出生时间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有超声医学工作经历者或获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此岗位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海口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3.预防保健部副主任医师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年龄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且出生时间为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此岗位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海口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4.虫媒和传染病检测实验室检验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2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医学检验;年龄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且出生时间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限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获得2021年派遣资格为准)。此岗位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洋浦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5.三亚分中心检验岗(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医学检验;年龄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且出生时间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限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获得2021年派遣资格为准)。此岗位工作地点目前主要在三亚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和考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后续相关公告同时在上述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加现场确认模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HNBJ123@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舒女士、王女士,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898-68653198、18289909019(请在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期间拨打)。
应聘材料:包含身份证(含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诚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或非委培、定向者不需要提供)等扫描件,以及电子版《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 。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规范邮件主题格式:应聘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单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应聘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1年9月14日8时至9月27日17时止;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75号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现场确认仅对邮件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确认人员需要提供邮件报名所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的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绿色行程卡,配合检测体温,同时提供彩色证件照(两寸)两张。
3.报名要求。一是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核(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弄虚作假、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三是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2小时内做出结论,并通过邮件、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邮件、手机短信通知情况。
2.资格审核溯及。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和考试
1.预防保健部副主任医师岗采用考核方式招聘。直接以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
考核内容: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考核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16日,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考核事项以另行通知为准。
2.预防保健部放射岗、预防保健部B超岗、虫媒和传染病检测实验室检验岗、三亚分中心检验岗采用考试方式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分别为60%、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制发)。
笔试方式、内容: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参加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成绩出现并列第三名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不含)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以考核成绩为标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流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考试(考核)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新冠疫情肺炎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考核(考试)当天前14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监测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附件4);参加考核(考试)的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三)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考核(考试)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核(考试)。
(四)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核(考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考核(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核(考试)。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核(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人员;②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人员;⑤考核(考试)当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人员。
(六)参加考核(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核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七)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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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南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