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单位: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发布时间:2021-09-14

为更好的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学者进行口腔医学领域学术探索的引领作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依据《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法(暂行)》,现面向全球招聘优秀青年人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我们将以一流的科研平台,良好的学术氛围以及优厚的薪酬待遇期待着您的到来!

  一、招聘学科

  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类型

1. 项目资助博士后:指在聘用期限内与学校建立唯一人事关系且全职在学校工作的博士后。

2. 临床型博士后:是指在站期间兼顾临床与科研工作,通过强化临床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训练,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要求,同时达到吉林大学规定的科研要求的博士后。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身心健康,恪守高校科研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

2. 年龄原则上应不满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如业绩优秀年龄可适当放宽。

3. 临床型博士后须为口腔医学八年制毕业生,或为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

4. 本院毕业的博士,需要跨导师进行博士后培养。

5.已初步选定科研团队或课题组,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且满足合作导师或科研团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录取后项目博士后须全职在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从事科研工作,按博士后管理;临床型博士后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要求,同时完成相应科研工作。

四、招聘名额

不限。

五、薪酬待遇

(一) 项目资助博士后实行协议薪酬,薪酬标准税前为12万元/年。

(二) 临床型博士后入站后的薪酬标准按照在编人员进入规培或专培的标准发放。

(三) 项目资助博士后和临床型博士后以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为申报单位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二等),年薪税前(含国家规定的保险和公积金)调整为18.5万元/年;以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为申报单位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等),年薪税前调整为20万元/年;以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为申报单位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博士后,年薪税前调整为25万元/年;以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为申报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年薪税前调整为30万元/年(从入站时间开始计算)。

(四) 项目资助博士后和临床型博士后入站后可获得每年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资助期限为2年。

(五) 项目资助博士后和临床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的其他待遇:

1. 由吉林大学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依法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可租住吉林大学博士后公寓;

3. 享受吉林大学采暖补贴;

4. 吉林大学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5. 享受吉林大学规定的健康体检;

6. 可办理教职工版校园一卡通。

六、应聘流程

(一)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与教育经历等;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及所在学院出具的满足博士毕业要求的证明扫描件。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人近5年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或获得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推荐信2封。包括博士导师推荐信及同行专家推荐信。

4.本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二)应聘方式

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博士后姓名+学校+专业+拟申请导师+招聘类型”为标题发送至jdkqrlzy@163.com,全年接受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枫  王天博      联系电话:0431-85579373

联系地址: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管理部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2021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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