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单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13

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已经于2021年9月12日结束。按照《2021年立山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周三),考生于体检当日早8:00到鞍山市第十二中学北门集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498元现金、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不得写名字)、填写好的“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详见附件2)参加体检。资格审查环节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的考生,需于体检当日提供。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体检※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考生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体检流程。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m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既往有手术或疾病史者,需携带相关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7、补检、复查、复检工作另行通知。

8、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412-8772026

      13224128517

 

附件1:立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

 

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立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岗位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文章来源: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