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10

砀山县中医医院作为我县唯一一所集(中医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设有内科、外科、针灸推拿科、骨伤科、口腔科、肛肠科、透析科、检验科、影像科等临床医技科室,2019年新院投入使用,增设儿科、五官科、呼吸科、内分泌、老年病、治未病等专业科室,增加核磁共振、消化内镜中心、DSA等各种大型高端医疗设备。为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满足全县人民的就医需求和医院发展需要,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62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医医院工作人员共计62名(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9:00至2021年9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4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4日16:00前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2、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报名成功后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29日8:00至 月30日18:00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砀山县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砀山县中医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聘用人数为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聘任人数为10人以上的岗位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60%+专业测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自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同工同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临床医学等专业的新聘人员,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连续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将终止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18133733343  18949912335  

监督电话:0557-2250993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组织与管理

(1)砀山县中医医院在砀山县卫健委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

(3)本方案由砀山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

1、2021中医院公开招聘岗位.xlsx

2、关于做好宿州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砀山县中医医院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1、2021中医院公开招聘岗位.xlsx

2、关于做好宿州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文章来源:砀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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