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昭通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9-10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昭人社通〔2021〕30号)和《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文件精神,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选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人和事业工勤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计划数。本次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昭通市妇幼保健院3名,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2名,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教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详见《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凡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坚定,责任心和事业感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详见简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为达到被选调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欺瞒组织的;

4.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办(人事科)(昭阳区望海路45号市卫健委5楼501室)。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进行交验。以上材料一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2)《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3)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拟于9月下旬全市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作考前培训。

3.开考比例: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若低于1:3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选调。

4.笔试排名:笔试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考人员在报名及考试、面试期间,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不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公开选调环节。若2名被考察对象中均无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选调,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70-2158651。

监督举报电话: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0870-2229132;昭通市人社局:0870-2126819。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昭通市卫健委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xls

昭通市卫健委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等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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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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