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江西省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彭泽县岗位三个月内递补拟入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单位: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9-09

根据《2020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五条第十款:“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现将彭泽县岗位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彭泽县岗位递补入闱体检有关事宜

(一)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入闱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9月13日(周一)8:30,8:4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彭泽县卫健委一楼大门口集合(彭泽县山南新区双峰大道)。

(三)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四)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彭泽县卫健委一楼大门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事宜

体检合格后入闱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三、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2-5666531

政策咨询电话:0792-5666535(县人社局)

0792-5669003(县卫健委)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泽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递补名单.xls

附件2.考生体检须知.docx

文章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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