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09-09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坐落在河北省保定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数达2760张,设临床科室44个、医技科室8个、行政职能处室3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五年制高职)。
4.年龄:
(1)大学专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3周岁(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本部学术报告厅
2.资格审查。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提交资料:
(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需粘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份;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遗失,可以提供盖有学校档案室红章的录取花名册。);
(3)已取得的全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提供近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若不提供此项材料,视为未取得);
(7)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8)健康承诺书(附件2)。
4.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三)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前140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和技能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前105名,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选70名。如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心理测试、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心理测试、体检工作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主动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和《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前确认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状态,河北健康码、行程卡须均为绿码,并提供7日内2次核酸检测证明,结果阴性方可进入报名现场、考场,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入。
3.现场经医务人员检测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名人员,经复检观察后,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近期须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凡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到时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7.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81604(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81606(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

附件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健康承诺书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021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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