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金华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1-09-08
金华市中医医院是一家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建于1958年,是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示范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首批“名院”建设单位。拥有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3个,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于一体,中医特色浓厚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现因人才梯队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报备员额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释。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户籍范围 |
肺病血液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50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6日以后出生) | 临床医学 | 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 浙江省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联系人:卢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79-82136886。)。
3.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按面试分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jhszyy.com/)及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0579-82136886(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金华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个人健康承诺书(请至医院官网下载)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1年9月6日
文章来源:金华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