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9-06
经国家卫健委批准,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在全国开展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受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委托,内蒙古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负责内蒙古自治区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的统一招生、统筹分配以及负责组织与部署培训、考核结业工作。现面向全国招生,2021年秋季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资培训中心
经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遴选认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师资培训中心,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师资学员。
二、临床药师师资培训报名条件
1. 从事临床药学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经过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全脱产学习5周。带教临床药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药学基本理论,人际交流与沟通技巧实践技能,抗感染临床实践技能,药源性疾病临床实践技能,个体化用药及精准医疗临床实践技能,理论及案例考核试题设计、文献阅读报告、病例分析及讨论、药历书写理论与实践。学习结束后,内蒙古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根据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师资培训考核方案》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由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授予“临床药师师资培训证书”。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截止至2021年9月10日。
2. 报名方式
下载附件1《内蒙古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师资报名表》填写后加盖医院公章,连同身份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规范化培训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myy_jidi@126.com。
五、相关费用
1. 师资培训中心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受训学员的进修培训费。
2. 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学员本人和选送医院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立波
联系电话:18004853249
E-mail:nmyy_jidi@126.com
内蒙古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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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